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海东工业园区第二轮第二十一项问题第一条措施)
整改任务概述 | 二十一、1.针对海东、海西等地工业园区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解决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但督察发现,相关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依然比较常见,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不到位。 |
整改责 任单位 |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
整改 目标 | 加强工业园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海东工业园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管理,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台账、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改责任清单,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污染治理法定责任,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落实了园区、部门、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签订的政府一园区、园区一部门、部门一企业的目标责任,并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二是通过园区职能部门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园区突出的环境质量整改措施及成效管控点位实施网格布点、企业按自行监测方案落实定期检测并建立分析与管控方案;建立园区、企业两级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与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监督入园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评批复要求及环保措施执行率达100%;四是通过加强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的监管,对异常数据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状况及时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五是为全面掌握园区环境质量现状,园区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河湟新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
整改 时间 |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刘阳 0971-8139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