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关怀版模式

扎实开展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打印】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强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8月10日至8月16日,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会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组成自行监测抽查、帮扶指导工作组,对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的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抽查与帮扶指导工作。

 在帮扶指导期间,工作组深入企业,现场查阅了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平安污水处理厂、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同仁市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第三方监测机构资质、公司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以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资料。同时,工作组现场查看了自动在线设备运行管理,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设备校准记录等。并对照企业资料,对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落实情况、排污口设置、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物监测频次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交流,工作组认真听取了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自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对企业负责人的疑问进行逐一答复,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及自行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规范做好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加强质量控制,定期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通过此次帮扶指导,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促进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