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 <font color="#000000">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font>_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关闭关怀版模式
新闻中心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打印】

    为深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有关要求,不断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再上新水平,7月9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进展成效,相关参会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交流了工作经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专员殷雅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关键战略举措。这项制度创新不仅对于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更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这一历史性难题的制度性突破。近年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改革目标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案件办理、机制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新形势下,要切实落实好国家决策部署,秉持改革精神,以更足的干劲、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促进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我们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改革精神破解实践难题。认真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作,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完善制度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长效体系。二是聚焦案件办理,坚守改革工作核心原则。强化线索筛查,紧盯案件办理关键环节,严格遵循“应赔尽赔、修复有效”原则,以高效办案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三是提升工作标准,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足干劲、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质效,助力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及8个市州生态环境局业务负责同志参会。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