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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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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州绿南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青海省内开展社会环境监测工作审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打印】

     海南州绿南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在青海省内开展社会环境检测工作的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按照《青海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厅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现场审查,认为该公司的实验场所、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以及采样条件等符合《青海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拟同意在青海省内开展社会环境检测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海南州绿南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1年21—25

电    话:纪检组  0971-8180433

          监测处  0971-8204451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邮政编码:810007

                                                    2021年1月29日

附表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检测机构名称

海南州绿南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1月24日

法人代表

乔世鹏

监测能力认定类别

综合类

机构所在地

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仁和路政和大街

邮编

813099

传真

/

E-mail

65985641@qq.com

联系人

薛娟

联系电话

18195686731

在职人员情况

共30名

监测技术人员情况

监测技术人员数量:20名

现有资质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

   证书编号

  152912050017

有效期(起、时间)

2015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水温、流量、浊度、pH、色度、悬浮物、总硬度、电导率、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汞、砷、硒)、(铜、铅、镉)、总铬、(铁、锰)、(锌、镉)、总磷、总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总氰化物、硫酸盐、硫化物、氯化物、氟化物、六价铬、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石油类、肉眼可见物、外观、碱度、透明度、嗅和味、甲醛、溶解性总固体、苯丙(a)芘、阿特拉津、银等65种元素(硼、钡、铍、钴、钼、镍、锑、铊、钒、砷、硒、铜、铅、锌、镉、铬16元素)、水质采样,共43项。

土壤和水系沉积物

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土壤采样、汞、(砷、硒)、(铜、锌、铅、铬、镍)、锰、铁、pH、水分共8项。

环境空气和废气

环境空气和废气环境空气采样、废气采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氨、氟化物,共9项

生物

生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共4项。

噪声

噪声环境噪声、厂界环境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共5项。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共1项。

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价

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价: 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价,共1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

(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监测;

(五)环境损害评估监测;

(六)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比对监测;

(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生态环境监测;

(八)单位、个人委托的其他咨询服务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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