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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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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宁市大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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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大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进行持证上岗考核的通知》的要求,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考核组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对大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11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开展了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厅机关纪委或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反映。

联系电话:厅机关纪委       0971-8167130

          生态环境监测处   0971-8204451 

西宁市大通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证上岗考核通过建议发证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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