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中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青生机关党委〔2022〕4号)要求,2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张静列席指导。 为确保此次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准备充分、问题查找精准、整改措施有效,起到检视问题、凝心聚力推动工作的作用,厅大气环境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紧扣会议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会前学习,广泛征求了厅系统各党支部和部分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了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认真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结合谈心谈话提出的问题,逐项梳理,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认真撰写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组织生活会通报了2020年组织生活会和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支部书记报告了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并代表党支部作对照检查,支部党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全体党员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会议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委委员张静同志对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本次组织生活会取得的成效,对本次会议周密扎实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以及党员们积极认真的态度、诚恳到位的批评、扎实整改的信心和决心表示赞赏,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着力于强本固基,在理论武装上持续用力;二要着力于问题整改,在立改立行上持续用力;三要着力于引领融合,在主责主业上持续用力;四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知敬畏,守底线。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检视内心、坚定信念,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进支部和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而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党支部将针对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推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能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十四五”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来源:厅大气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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