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首次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重要救济途径,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自2021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按照“公正高效、便民为民”要求及省司法厅相关要求,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近期,省生态环境厅举行首次行政复议听证会,就格尔木弘钜环保有限公司不服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审理。听证会上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处罚决定的事实、程序和法律适用三个方面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证会持续两个多小时,充分保障了行政复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达到了预期效果。听证会后,行政复议机关在全面了解案情,把握主线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切实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
省生态环境厅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行政复议工作始终。一方面,坚持把案件办理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在申请人的复议咨询中普法,把被申请人作出答复转变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契机,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切实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另一方面,坚持把高质量的决定书作为普法载体,以行政复议文书的说法、说理、释法加上合情的说理,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不断拓宽行政复议沟通渠道,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理模式常态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同时,加强“行政复议+普法宣传”的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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