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循化县生态环境局“亮剑”执法 规范危废环境管理
为有效巩固危险废物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海东市公安局、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亮剑”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东生〔2022〕176号)》要求,9月7日至16日,循化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亮剑”专项执法行动,结合 “双随机”抽查机制和执法大练兵要求。重点对循化县4家医疗机构、13家废机油产生企业、1家自动监测行业共18家涉危企业的进行检查,准确掌握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旨在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行为;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在检查中,各产废单位均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执行电子联单制度,未发现擅自倾倒、堆放和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的行为;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明显处都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的台账,进行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循化县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系统由青海天普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检查时,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正常。截至目前,未排查出安全生产问题移交、涉危险废物信访举报、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况。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下达现场检查笔录18份。

下一步,循化县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坚持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避免产生污染后果。大力宣传危险废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普及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防护知识,增强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对危险废物的认知和公众参与水平,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查办,及时化解环境风险,以高效能执法确保群众环境安全,为打造绿色美丽宜居的和美循化贡献铁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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