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组成调研组 赴新疆调研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0月23日至25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专员殷雅琪带队,组织西宁、海东、海西3市(州)政府和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1+4”督察机构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赴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调研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永岗参加座谈交流。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安全总工程师、自治区综合组组长兰文辉及生态环境监察有关处室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观摩等方式,详细了解新疆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整改制度机制建立、信访举报件办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具体情况,观看了生态环境保护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行,便捷快速查阅问题整改销号电子资料档案,深入探讨交流在监督省级部门、各市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以及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此次调研还现场观摩了乌鲁木齐市柴窝堡湖生态修复治理和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大气、固废污染治理整改成效。
调研组一行一致认为此次学习交流收获颇多,受益匪浅,既启迪了思路,又拓宽了视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借鉴吸收新疆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正视差距,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尽快提高抓好督察工作的能力水平,保持战略定力,强化责任担当,紧盯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纵深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