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五年成效评估报告 技术审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有关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部署,2025年10月22日,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组织召开了《青海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五年成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技术审查会。会议邀请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查组,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技术审查。与会专家在听取汇报、审阅资料、质询讨论后,一致同意《评估报告》通过技术审查。
审查组认为,《评估报告》系统梳理和全面评估了过去五年青海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在组织实施方面,评估了省、市(州)两级工作机制建立与运行、技术体系构建与完善、人员队伍建设与保障等情况,反映了全省统筹推进、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在成果管理方面,重点评估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动态更新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数据共享与服务能力;在成果应用方面,系统总结了成果在区域发展规划与政策制定、产业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等领域的实践应用案例与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未来面临的形势,《评估报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明确了下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强化成果动态更新与广泛应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工作方向。
下一步,结合审查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将进一步完善《评估报告》,确保通过五年评估,对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进行了一次客观、科学的审视,并对各项成果应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青公网安备 63010202000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