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法典各项制度规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落地落细、走深走实,结合工作实际,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工作方案》,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全面推进。
工作方案聚焦深化学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狠抓贯彻实施、健全长效机制四项核心任务,系统构建全流程宣贯体系。学习教育坚持分层分类、精准覆盖,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骨干系统学、干部职工常态学、市场主体重点学,实现关键群体全覆盖;宣传引导构建系统内宣与全媒体外宣联动格局,依托官方阵地开设专题专栏,结合重要节点开展基层宣讲,强化以案释法与警示教育,厚植生态法治社会氛围;贯彻实施突出法治统一与规范高效,全面开展制度文件专项清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司法协同,规范基层执法运行,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机制建设突出常态长效,强化组织领导、经验推广与要素保障,确保宣贯工作久久为功。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同联动,严格按照动员部署、集中宣贯、全面实施三个阶段压茬推进,推动法典宣贯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执法监管、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确保2026年8月15日法典施行后全面贯彻执行,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美丽青海提供坚实支撑。
青公网安备 63010202000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