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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海南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

时间:2011年06月30日 【打印】

 

近日,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州环保局、财政局拟定的《海南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海南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示范区域、示范内容、示范成效、工作步骤及资金筹措。
同时,海南州人民政府成立了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州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州环保和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州发改委、监察局、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局、扶贫局和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五县主管副县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监管,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方案中还进一步明确了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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