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简报第80期
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以来,海东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海东市将反馈的13项大问题细化为44项46条,目前已整改完成4项21条、占整改总数的46%,其中立行立改问题完成2条,需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的9条已全部完成,需在10月底前完成的4条已全部完成,需在12月底前完成的11条已完成2条,需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的19条已完成4条,其余问题正在推进。主要落实三项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去年底,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在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情况反馈会上和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关于《海东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起草情况报告,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省委决策部署,突出政策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工作早落实、任务早完成。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数次深入现场实地调研督导,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纪委书记、市政府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海东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察问责组、宣传报道组、整改督办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同时,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督导组,由一名市委常委担任组长、一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专门对海东工业园区、各县区政府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区和海东工业园区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任务较重的县区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三是抓好部署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共8次听取问题整改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8次、销号工作专题会议1次。从7月份开始,每月召开一次整改协调扩大会,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印发了《海东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东发〔2018〕12号)。各县区也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结合问题实际,认真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和进度表进行详细梳理,制定印发了细化整改方案,做到了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本台账,一抓到底。
二、狠抓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实效。一是加强督查督办。今年,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六县(区)、海东工业园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开展4次专项实地督查,累计天数达18天,下发《督办通知》7期、《市委领导批示》7期、《督查情况反映》2期。市整改领导小组每周、每月调度全市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整改问题,全力督办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印发《海东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移交、转办信访案件32批次559件,均已按时按要求办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的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问题35件,15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诫勉谈话42人、组织处理4人、谈话提醒48人、通报批评10人、约谈17人。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制定印发《海东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报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在《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发信息21条,《海东时报》刊发新闻70篇(条),海东广播电视台刊播新闻27条。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及时转载了刊发的新闻205篇(条)。
三、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水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按照国家“水十条”和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2016-2017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430万元,实施湟水流域巴州沟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和湟水(民和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湟水流域引胜沟支流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等4个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2018年共争取专项资金5179万元,重点实施黄河流域清水河支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平安区湟水流域祁家川支流生态修复和湟水民和桥(出境)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站房建设等3个项目。二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国家“气十条”和省、市《2018年度大气染防治实施方案》,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不断强化“抑尘、减煤、控车、治企”等措施,下达2018大气污染专项资金2578万元,计划实施建筑施工场地扬尘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煤烟型污染治理项目、机动车污染治理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三是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土十条”和省市《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针对农用地、牧草地、建设用地,实施分类、分区、分用途的科学管控和治理。认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更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库储备工作。四是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污染处理、公共厕所修建等工程。注重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户清扫、村收集、乡或县转运处理”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平安经验”。五是坚决打好造林绿化大会战。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提升景观效果,增加生态效益。全市共完成造林26.6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森林经营17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386万株,参加人数达54.2万人次。按照“一次造林,一次见绿”和“小规格、大密度”的方式,全力打造集中连片造林绿化样板工程,在曹家堡机场周边区域实施规模化造林3.33万亩。同时,重点在黄河、湟水谷地适宜地区建设以核桃、大果樱桃、杏、软儿梨为主的杂果经济林,在脑山地区建设树莓经济林。六是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及双随机抽查,大力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湟水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严厉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七是深层次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根据《海东市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今5月14日至18日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举办了海东市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理论水平。结合“6·5”世界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开展全民捡拾清运垃圾行动、“禁磷”“控塑”“治筷”三项环保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优秀文学作品暨环保诗歌朗诵会,积极营造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