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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新《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时间:2018年01月29日 【打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加大新法宣传和贯彻力度,12月26日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环保部联合召开了实施座谈会,会议由环保部黄润秋副部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座谈会上提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的学习贯彻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督促,推动新法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的知晓度。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做了情况介绍,并特别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深化宣传学习,严格执法监督,加强部门协调,依法推动“水十条”深入实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新法严格执行,落地见效。 

  我省主会场设在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大环资委、法工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等两个地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视频座谈会,会后各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下一步,各部门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努力营造新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各尽其责,强化协同,形成合力,为水环境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防治责任,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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