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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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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有力指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牢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政治责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法治青海、美丽青海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经验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住“关键少数”引领带动大多数,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网班、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厅主要负责人累计主持召开厅党组19次、厅务会12次,集体研究地方立法、重大决策、项目资金等重要事项,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和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活动,强化法治思维与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本部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参加旁听庭审、法律法规考试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长效化。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生态文明法治保障持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实施《青海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农村户用型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与资源化利用指南4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修订《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52个部门260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各市州、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推动“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要求落实见效印发美丽青海建设规划(2025-2035年)奋力推进美丽青海建设印发《青海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清缴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会同省检察院等9部门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办法,联合召开“助推青海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10起典型案例,有效提升制度影响力与示范效应。与甘肃西藏等5省区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络。

(三)依法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治理方面,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有序实施钢铁、水泥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措施,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97.9%PM2.5浓度降至18.6微克/立方米。水环境治理方面,统筹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城乡生活源、工业源、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深化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率98.4%。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Ⅱ类,青海湖等重点湖库水体优良土壤与农村治理方面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53%,50条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

(四)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生态安全屏障稳固坚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强化木里矿区综合整治后期管护与生态修复,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到位率约73%,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受到表扬,木里生态环境损害系列案入选全国第四批十大典型案例。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44个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涉秦岭地区168处疑似线索核查处置。成功创建1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构建化工园区水污染三级防控机制,建立危化品运输环境风险跨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调度并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7起。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管理,闲置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100%,2025年度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排名全国第一。

(五)推动部门联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认真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持续发挥厅领导分片包干督察问题整改机制,健全完善督察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体系,强力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黄河警示片问题已完成整改,第三轮督察问题整改总体完成率94.2%,达到序时进度,督察组转办的1192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三轮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组织全省排污排废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起。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问题36个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有效纠治各类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积极创新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监督帮扶,全省非现场执法比例达到40%以上。2025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违法企业166家,行政处罚125件、罚款1981万余元。

(六)健全制度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先后出台轻微免罚办法、第三方辅助执法、举报奖励等25项行政执法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建省级案卷评查专家库,组织开展省级交叉互评,以评促练提升案卷规范制作水平。及时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6起,以案释法强震慑,引导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对8个市州以及部分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执法稽查,有效规范和约束基层部门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印发全省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向省司法厅报备《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省级生态环境执法事项清单,优化整合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严格执行“入企审批通知”和“扫码入企”要求,做到“综合查一次”,基本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七)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持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厅主要领导亲赴现场带头包案,促进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积极回应民生关切。2025年,全省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923件,已办结2903件,办结率99%。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和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机制,公开曝光督察典型案例23个,移送问题线索4个,切实推动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举报奖励11件,发放奖金3.85万元。依法办结生态环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6件,确保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全年来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充分利用机场、车站、商业街区、城市主干道等重点区域,设置生态文明宣传点位18处,持续投放主题宣传内容,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海的生动实践。联合玉树州委州政府等多家单位,在玉树成功举办2025年六五环境日青海主场活动,向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授牌、发布《玉树倡议》号召全民参与志愿服务、举行“美丽中国、志愿有我”守秀美河滩护安澜黄河生态环境志愿者授旗仪式、开展“取源头之水 佑华夏福安”具有地域特色的仪式环节,并首唱原创环保歌曲《美丽中国我先行》,生动展现青海干部群众守护“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坚定决心。印发《“美丽中国,志愿有我”守秀美河滩护安澜黄河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行动方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全省各级干部职工、环保志愿者、巡河员、护林员2000余人开展清理河道垃圾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全省5家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单位及12家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获得生态环境部、住建部授牌,各市州全年组织开展开放活动50余场,参与公众近3000人,有效提升了公众的参与度。其中“青海生态之窗”数字赋能,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获全国环保设施开放先进典型,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过马营镇多拉村牧民端主加获评“全国十佳生态环境志愿者”称号。

二、2026年重点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十五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紧扣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使命,以数字化转型、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一体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监管、全民守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守护高原生态安全,为美丽青海建设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党组学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法治工作统筹推进机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举措与制度成果,确保生态环保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完善制度供给,健全地方法规标准体系。主动对接省人大环资委、省司法厅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后地方法规“改废立”,确保上下衔接、协同发力。加快推进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制度供给。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关口,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监管质效。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程序。深化“阳光执法、柔性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强化说理式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做到依法监管与服务发展并重。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与协同执法,强化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公示公开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深化改革创新,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做到应提尽提、应赔尽赔、应修尽修。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以数字化赋能法治建设,加快推进青藏高原(青海)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数智化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监管体系,以科技赋能提升执法精准化、监管智能化、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护绿浓厚氛围。对标全省“九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生态环境系统九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动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聚焦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社会公众等重点对象,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创新宣传载体、做好法规政策解读、提升执法监管服务、讲好青海生态法治故事,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格局。

(六)建强执法队伍,锻造生态环保法治铁军。实施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实战练兵+业务比武”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强化法治培训、科技装备应用与监督帮扶实战锤炼,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专业能力与应急处置水平。健全执法监督与纪律约束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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