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对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进行授牌
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近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对获得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互助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化隆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授牌,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注入新动能。
在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中,海东市严格对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采取 “台账查阅 + 实地核查” 双线并行的方式,从机构设置科学性、人员配置合理性、执法保障完备性、制度建设系统性、业务开展规范性、队伍精神风貌等关键维度,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评估。其中,重点聚焦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成效、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情况、执法程序规范化执行水平等核心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现场出具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与具体要求,确保规范化建设不留短板、不留死角。经验收评定,互助县、化隆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健全执法制度体系、配齐配强执法装备、提升执法专业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流程、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等方面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均全面达标,授予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此次授牌,不仅标志着两县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实现质的提升,更意味着海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下一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向常态化、长效化迈进,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有力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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