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季度青海省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发布时间: 2025-03-31 【打印】

一、监测情况

按照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青生发〔20251号)要求,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湖库型水源地加测叶绿素 a 和透明度2025年第1季度,青海省共开展17县级城镇地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其中河流型8个,湖库型9个。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进行评价,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5年第1季度,17个地表水源地中14个水源地取水点58项(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类标准限值、表2补充项目标准和表3特定优选项目标准海西州都兰县察汗乌苏河水源中氯化物、玉树州杂多县吉乃沟水源和清水沟水源中硫酸盐受环境本底影响未达到2补充项目标准值,3个水源取水点其他监测指标均达标。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3、带*水源为受环境本底影响的水源地。

附表:

2025年第1季度青海省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县(区)水源名称(监测点位)水源类型水质达标情况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备注
1湟源县大华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2乐都区乐都区引胜沟仓家峡集中式水源地河流达标

3互助县南门峡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4化隆县后沟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5民和县民和县西沟水源地河流达标

6民和县峡门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7循化县公伯峡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8都兰县都兰县察汗乌苏河水源地*河流超标氯化物(0.3)受环境本底影响
9贵南县卡加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10同德县同德县尕干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11贵德县贵德县西河水源地河流达标

12兴海县日干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13尖扎县李家峡水库水源地湖库达标

14称多县称多县查拉沟水源地河流达标

15囊谦县囊谦县那容沟水源地河流达标

16杂多县杂多县吉乃沟水源地*河流超标硫酸盐(0.3)受环境本底影响
17杂多县杂多县清水沟水源地*河流超标硫酸盐(0.3)受环境本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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