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善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2-14 【打印】

公司《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青善盈发〔202418号和申请材料悉。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满足申领条件,同意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单位名称:青海善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0MA75A2DU2G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165室

法定代表人:李罗庆

许可证号:青环辐证25002

种类和范围: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有效期至:203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厅将于批复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许可证。

经许可后,严禁超许可种类及范围销售射线装置;严禁伪造、变造、转让辐射安全许可证仅销售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须通过自行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并持证上岗;认真组织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自查,编制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如你公司变更名称、地址、法人,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改变射线装置销售活动的种类和范围,须重新申领许可证;终止销售射线装置,须提出注销许可证申请,经核查合格后予以注销;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须在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西宁市城西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依法对你公司核技术利用活动进行监管,开展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检查,你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材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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