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宁德时代(青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9-08 【打印】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的请示》(宁时青新〔2026〕63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悉。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变更条件,同意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名称由“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德时代(青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余要素不作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厅将于批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送至属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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