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起守护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典型案例。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正式实施。2018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守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作为“国之大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犯罪216人,起诉64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043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损的林地402.8公顷,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草原2812.53公顷,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5处,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企业和养殖场739家;全省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5件,推动修复土壤23.1万平方米、地表水1.37万立方米、森林275.8万平方米、草原60万平方米。
来源丨青海法制报 作者 张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