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将深化上海、青海两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交流合作,共同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深入推进两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新时期生态环境领域对口支援示范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唐家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汤宛峰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并讲话。 汤宛峰表示,青海、上海分别是长江的发源地和入海口,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去年,两地政府共同签署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支援合作框架协议》,为两地长期合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唐家富表示,上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青海是我国的生态屏障。援青工作就像一座桥梁,把上海与青海紧密联系在一起。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青海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会使沪青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优势汇聚成合力,促进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沪青情谊再谱新篇章,共同为全面开启美丽中国建设、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围绕长江源头和入海口生态保护联动,全力推动两地在美丽中国建设、气候变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监测技术应用、重大活动交流、科研和产业合作、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和干部人才交流等领域的政策协同、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和经验互鉴等方面开展合作。
来源丨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