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自今年8月以来,聚焦三江源、祁连山、河湟谷地、青海湖等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功能区和人口聚居区,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省城乡垃圾污水等问题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聚力攻坚城乡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入河(湖)排污口、农村厕所等七个整治提升行动,有效提升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提升行动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各项工作,治理管控率由专项行动开展前的20.3%提升至目前的41.32%,力争年底前达到50%以上的攻坚目标。
一是高位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青海省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美丽青海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系统研究、全面部署,强调要全面摸清生态环境问题底数,全力攻坚重点区域流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堵漏洞、建机制。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印发青海省城乡垃圾污水等问题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省级指导帮扶、整改问题闭环管理、强化政策技术资金支持等工作机制。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调度并深入现场督导调研,为推动全省城乡垃圾污水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全面精准摸排。省生态环境厅主动担责,第一时间召集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七个整治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召开推进会,建立“周报告”“月调度”“阶段总结”机制。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部门联动发力,向“最痛处”亮剑、朝“最难处”攻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突出黄河干流及湟水河流域,全覆盖、地毯式对流域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开展现状调查,重点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等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状况。同时,及时以现场抽查、调度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多轮次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紧盯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成效。整治提升行动开展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式整改、闭环式解决、销号式管理,推动问题发现、整改、整治、核查有机贯通。截至目前,全省4146个行政村中,已累计完成4125个村生活污水治理状况调查。累计完成95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75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管控,治理管控率41.32%,今年年底前还将新增完成黄河干流龙羊峡水库以上地区1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管控,力争年底前达到50%以上的管控目标。纳入国家监控清单的50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治理。排查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35座、整改完成16座。新推动10个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22个县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推动重点地区西宁市、海东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计划年底前由两市政府分别印发。
下一步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对照专项行动目标要求,对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尚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深入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整改到位,对整改成效不稳固或出现反弹的,加强监督监管,巩固提升成效。同时,全面总结任务落实情况,努力将整治成效巩固转化为常态长效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