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对海南州、海北州及其各县党委政府实施日常驻点监察、定期集中督察,监督检查州、县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计划执行情况,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制实施情况;承担州、县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参与督察办公室组织的定期督察工作。
负 责 人:龚飞
办公地址:海北州人民政府121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