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份青海省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 2024-01-31 【打印】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2月份,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96.4%~100%之间,平均为99.2%。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在2275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4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在1242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2微克/立方米。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降序排列,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为海北州西海镇海西州德令哈市果洛州玛沁县玉树州玉树市黄南州同仁市海南州共和县海东市平安区西宁市主城区(详见附表)。

    附表:2023年12月份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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