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博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青海博奇发〔2026〕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同意将你公司持有的编号为“6328570001”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李明川”变更为“代国峰”。其他内容不变。
二、你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自觉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
三、请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大柴旦行委生态环境局做好青海博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