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任务落地实施。近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证监局印发《青海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我省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方案》的出台实施,将有助于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现代环境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行政监督管理效能。
《实施方案》聚焦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公民利益有重大影响,市场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企业环境行为,从健全规范要求、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体系等4方面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对推动我省形成部门联动,运作有效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作出了系统安排。规定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限、监督管理等基本内容,提出强化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等具体措施,明确了到2025年,基本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企业依法按时、如实披露环境信息,多方协作共管机制有效运行,监督处罚措施严格执行,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支撑有力,社会公众参与度明显上升的目标,切实推动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主体的监督“组合拳”。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规范协同和工作衔接,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宣传、解读、培训和帮扶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环境信息,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