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
《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2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7月9日
(本文有删减)
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607/t20260714_11617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