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青海法治报)
“充分运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管理信息平台审查等新技术手段,不进入或最小程度地进入企业现场,实行非现场执法,精准高效打击违法行为,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6月2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3566次,减免行政处罚22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严格监管与促进发展并重,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制定和实施正面清单,对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现场检查,通过在线监控、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维护市场公平和市场秩序。强化包容审慎环境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新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要求,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同时,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活动和现场执法检查,主动为企业开展政策解读、答疑解惑,帮助解决问题,为企业问题整改留足时间和空间,以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助力广大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宣教中心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