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媒体关注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3-10-28 【打印】

青海日报 记者 何敏

今年1月至9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7%

  记者从10月25日举行的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月至9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7%;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稳定保持在II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
  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从5个方面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注重规划引领,系统推进生态环保规划落实和项目谋划,建立针对性强的重大工程清单,有效解决规划和项目脱节问题等;持续强化项目实施保障,抓紧动态监测、强化日常调度,创新跨部门生态环境领域资金项目融合工作机制等。截至9月底,已完成投资16.53亿元;注重项目储备谋划,持续加大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多元目标系统治理类重大工程储备开发力度等,目前我省已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申报项目145个,计划总投资166.53亿元;狠抓建章立制、强化项目监管,省级层面先后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措施,全面强化环保资金项目规范管理的刚性约束;增强监管力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截至目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达100%,2021年黄河流域警示片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年警示片反映我省11项问题整改进度达84%。同时,省生态环境厅自我加压开展黄河“体检”专项行动,第一轮黄河“体检”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88.7%。今年又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第二轮黄河“体检”专项行动,对发现的70项问题予以逐个推动解决。

青海法制报 记者 祁瑛

今年我省共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32亿元

  10月25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处长王勇介绍,今年我省共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32亿元,助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今年1月至9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7%,在全国保持较高水平;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达100%,2021年黄河流域警示片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年警示片反映我省11项问题整改进度达84%。
  省生态环境厅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和项目谋划,建立了针对性强的重大工程清单,分别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在人员培训、技术帮扶、项目谋划等方面获得大力支持,有效提升了我省生态环境项目谋划、实施和管理能力。与此同时,坚持结果导向、抓紧动态监测、强化日常调度,持续召开项目工作会、专题会、调度会、协调会,定人、定责、定任务,做到资金项目有人管理、有人跟踪、有人负责。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跨部门生态环境领域资金项目融合工作机制,助力重大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截至9月底,已完成投资16.53亿元,完成了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青海新闻网 记者 包拓业

2023年青海省共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32亿元

  10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共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32亿元,助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和项目谋划,充分发挥《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引领作用,建立了针对性强的重大工程清单,有效解决了规划和项目脱节的问题。
  王勇介绍,我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争取额度实现逐年增长,持续召开项目工作会、专题会、调度会、协调会,定人、定责、定任务,真正做到了资金项目有人管理、有人跟踪、有人负责。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跨部门生态环境领域资金项目融合工作机制,助力重大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9月底,已完成投资16.53亿元,完成了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目前,我省已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申报项目145个,计划总投资166.53亿元,为争取和扩大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
  王勇介绍,目前,省级层面已先后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稽察管理、财政预算管理考核等办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规程,督察监管执法类项目支出标准、工程类项目投资标准、监测类项目预算支出标准等控制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青海西宁: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
  10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进。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鲍青玲介绍,大气环境方面,截至9月底,西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较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连续多年位居西北省会城市前列。水环境方面,深入开展枯水期专项检查和常态化涉水企业突击夜查,从严查处偷排漏排行为。扎实推进入河排口规范化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举全市之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箱涵、雨污管道升级改造,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市“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全面呈现。深入推进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8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土壤环境方面,持续巩固和深化“无废城市”体系建设,建成投运全省首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形成10条固废利用处置链条,全市固废利用处置产业链不断延伸。
  鲍青玲介绍,依托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西宁市8000余户“煤改气”和600余蒸吨低氮锅炉改造项目加速推进。已鼓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605辆,完成2400辆柴油货车OBD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180辆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推进重点减排项目47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355吨、氨氮581吨、氮氧化物654吨、挥发性有机物124吨。
  据悉,今年以最严厉的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连续出动执法力量7200余人次,以常规检查、突击夜查等多种形式累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3起,处罚金额443.4万元,查封扣押3起,移送司法机关拘留5起,移送违法犯罪案件1起,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起,将环境监管严之又严的态势持续释放。
青海海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10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青海省海东市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抓好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祝凤甲介绍,截至9月30日,海东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1%,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1,同比持平。在全面完成30个“千吨万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百吨千人”水源地划定工作。1-9月,黄河出境大河家断面、大通河出境峡塘断面水质达到Ⅰ类,湟水河出省断面水质达到Ⅲ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30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占比100%。

祝凤甲介绍,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在水环境监管执法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湟水流域枯水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运行、环评与排污许可证执行等专项执法行动。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节假日、夜间涉水企业监督检查,补齐时间短板,坚决打击企业钻执法“空子”实施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9月底,海东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40件,罚款金额393.22万元,其中对涉水企业立案处罚17件,占比42.5%,处罚122.1万元,占比31%。移送公安2起,其中1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人受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祝凤甲介绍,下一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好青海东部生态环境屏障。

西宁晚报 记者 张国静

前9个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5.7%

  10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9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7%,在全国保持较高水平。同时,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Ⅱ类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
  今年,青海省注重规划引领,加强环保合作交流,分别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成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青跟踪研究工作组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工作组,有效提升了我省生态环境项目谋划、实施和管理能力。坚持上下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创新跨部门生态环境领域资金项目融合工作机制,助力重大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坚持“项目走在投资前面”,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要求,持续加大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多元目标系统治理类重大工程储备开发力度,全面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推动项目库呈现出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储备格局。
  新闻发布会,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鲍青玲介绍,今年前9个月,西宁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始终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一项系统性、长远性工程来抓,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并且坚持以最严厉的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连续出动执法力量7200余人次,以常规检查、突击夜查等多种形式累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全力以赴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守护好“中华水塔”,我省重点开展了湟水流域水质综合整治攻坚战行动。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祝凤甲介绍,一年来,海东市把涉水企业的监督执法作为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关键来抓,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开展湟水流域枯水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运行等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方案,以制度倒逼第三方提高运维水平。强化服务,既做好生态环境“监督员”,又当好企业发展的“指导员”,多措并举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西海都市报 记者 赵俊杰

达标率100%!一江清水出青海

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

  今年1月至9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的发源地。为保护源头水源,在黄河流域,围绕国家明确的上游水源涵养区功能定位,确保黄河源头活水稳定丰沛,果洛州实施扎陵湖、鄂陵湖及上游河段湖(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汇水区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实施东河、豆后浪河、隆务河等多条黄河一级支流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区域形成干支流协同治理体系。
  湟水流域各地积极探索构建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多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西宁市、海东市针对流域人口集聚、污染负荷重的实际,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实施南川河、火烧沟、白沈沟等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改善城市水环境。
  青海湖流域,对青海湖最大入湖河流布哈河从源头到入湖口统一谋划,通过水源涵养区修复、河岸缓冲带建设,提升流域生态功能,降低入河污染负荷。对标“有草有鱼”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新目标,以探索青海湖指示性物种——青海湖裸鲤自然繁育生境修复为核心,实施泉吉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开青海省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支撑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先河,着力推动青海湖“水-草-鱼-鸟”共生圈趋于良性。近年来,通过省直有关部门和流域内地方政府共同努力,青海湖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水量稳定丰沛、湖体水位持续上涨。
  截至目前,我省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达100%,2021年黄河流域警示片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年警示片反映我省11项问题整改进度达84%。目前,首轮黄河“体检”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88.7%,第二轮黄河“体检”发现的70项问题逐个推动解决,为守护黄河安澜作出贡献。

来源丨宣教中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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